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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民教授积极参与推动宁夏环境教育条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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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民教授研究环境教育法开始于1993年。1993年王民教授承担环保总局的“中国中小学环境教育研究”项目,时任课题组副组长,当时对美国的环境教育法进行过研究,此后一直关注环境教育法的研究和国际动态。

   2001年,王民教授受邀访问台湾,参加环境教育研讨会,对台湾地区的环境教育法的研究也很关注。

    此后,王民教授开始比较系统的研究环境教育法。2007年开始指导研究生王元楣的论文,开展“环境教育法的国际比较及其对中国环境教育立法的启示”的研究。

   王民教授自2008年4月开始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初稿)的有关工作。2008年初,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和自治区环保局的积极努力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草案)》编写出来,被列入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立法调研计划。这在我国环境教育发展历程中尚属首次,在此之前,虽然环境教育理论界也有过对我国环境教育立法的探讨,但都仅限于学术研究中。此次宁夏对环境教育立法的尝试,是我国环境教育立法的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实践。

   2008年12月,自治区环保厅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宁夏环境教育立法调研座谈会,邀请环境保护部宣教司、宣教中心、北京师范大学、部分省(市)环境宣教部门就《宁夏环境教育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进行座谈讨论。民进中央科技医卫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地理与可持续发展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民在会上做了题为“国际视野下的中国环境教育立法探讨” 的主题发言(发表于2009年《环境教育》杂志第四期)。 他认为:宁夏是目前国内第一个进行环境教育立法的地方,开创了国内地方环境教育立法之先河,现在《条例》已进入政府立法计划,一旦通过立法,将会在中国环境教育史发展上有重要意义。来自陕西、广东、甘肃、重庆等省市环境宣教中心的负责人结合各地环境教育工作实践一致认为:宁夏提出环境教育立法,为环境教育奠定了法制基础,也为各省市开展环境教育立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2009年2月,随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罗富和春节拜访环保部,周生贤部长接待,作为专家,王民 教授 介绍了国际上环境教育法的基本情况和我国的情况,特别提出我国现在已经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提出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初稿),为我国环境教育立法带了一个好头。给环保部提出以下建议:

   1. 积极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立法的工作,

   2. 积极支持各地开展环境教育立法的工作,加强领导;在全国各地不同类型地区(5-10个左右)有了环境教育立法的基础上,开展国家环境教育立法的工作。

   周生贤部长给予高度重视,当即指示环保部法规司重视这个工作,去宁夏调研,给予支持。

   环保部宣传教育司和政策法规司对宁夏环境教育立法工作给予了极大支持和关切,2009 年4月环保部政策法规司专门下发了《关于 < 宁夏环境教育条例征求意见稿 > 意见的复函》(环法函[2009 5号),在充分肯定的基础上对《条例》草案提出了具体意见。

   王民 教授 与中日环境中心合作申报的环境教育法的研究项目, 2009 年 9 月份也得到 了周部长的积极支持和批准。王民 教授 负责《环境教育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环境教育立法实践》课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地理与可持续发展教育中心承担,具体成员有王民、王元楣、蔚东英、张英、何亚琼、刘艳、陈亚娇、张静雅等。

   2009年9月26日,王民作为第22期民主党派培训班的民进学员拜访民进中央,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接见了我们,王民汇报了目前环境教育法的研究进展,建议加强与环保部的联系,切实推进这个工作。同时联系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民进组织,在区政协、人大会上,积极推进环境教育法的建议。

   2010年3月31日 宁夏环保厅在银川召开第二次宁夏环境教育法研讨会,环保部宣教司贾峰副司长、政策法规司别涛副司长参加会议,并分别讲话,对宁夏开展地方环境教育立法工作表示肯定并希望宁夏环保厅在今后对《条例》的调研过程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吸收国内外对环境教育工作的研究成果,不断予以推进。北京师范大学王民教授代表《环境教育法国际比较与中国实践》课题组发言,介绍了课题的由来,国际比较研究的情况,对环境教育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发表了看法,提出宁夏环境教育法规在中国环境教育发展中有重要作用,它不仅率先提出了地方环境教育法规,而且也走出了先地方后全国的中国环境教育立法模式。

   会议还邀请了宁夏自治区人大法工委、环资委、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的相关领导以及地方环保局代表参加,大家分别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对《条例》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自2009年4 到2010年5月在《环境教育》杂志已经连续发表14篇文章,如下:1、国际视野下的中国环境教育立法探讨;2、美国国家环境教育法的发展历程与动向研究;3、《巴西国家环境教育法》解读;4、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部分国家环境教育及相关立法概述;5、菲律宾环境教育及《菲律宾国家环境意识与环境教育法》分析;6、韩国环境教育振兴法解析;7、《日本环境教育法》的现状及修正;8、澳大利亚的环境教育立法——以新南威尔士州环境教育相关立法为例;9、台湾环境教育法草案的发展历程及动向;10、欧洲部分国家环境教育立法综述;11、从环境法角度的环境教育立法分析;12、从教育法角度的环境教育立法分析;13、 环境教育法国际比较与分析;14、 宁夏环境教育条例分析与研究。

   《环境教育法的国际比较及中国环境教育立法实践》课题在2010年12月2日通过环保部科技司验收审查。

民进中央领导走访环保部并座谈

   2010年12月16日上午,王民教授随全国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务副主席罗富和到环境保护部走访,并参加了与环境保护部党组书记、部长周生贤等举行的座谈。民进中央科技医卫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师范大学地理与遥感科学学院王民教授在座谈中发言,主要就环境教育法的情况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感谢周部长批准环保部开展环境教育法研究科技项目,汇报了环境教育法项目开展的情况,项目已经于12月2日经环保部科技司验收通过;二是介绍目前我国环境教育法的开展情况,目前我国宁夏、天津、山东、深圳等地都提出环境教育立法的工作,其中宁夏环境教育法规已经进入立法调研阶段,希望环保部支持宁夏环境教育法规的工作,尽早通过立法;三是建议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环境教育的立法工作,走先地方法规,后全国立法的道路,推动环境教育的深入开展。 周生贤部长给予高度重视,再次指示环保部法规司重视这个工作,给予支持。

   随后的2011年,王民教授与宁夏环保局具体负责环境教育条例立法工作的罗存仁处长,保持经常的联系, 同时,也与环保部法规司的有关领导保持联系,利用各种机会,积极呼吁,引起社会的关注和领导机关的重视。

   宁夏回族自治区环保厅在给环保部的“ 《宁夏环境教育条例》立法进程情况”的专报中,专门提到王民教授对环境教育法的支持与推动,有重要贡献。

   2011年12月1日宁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教育条例》,在2012年1月1日施行,走在了全国前列。环境保护部对《条例》给予高度评价,周生贤部长2011年12月17日 批示:《条例》填补了我国环境教育专门立法的空白,是探索中国环保新道路的重要成果,意义重大,值得肯定和推广。

   为了更好的推进这个工作,王民教授还建议民进中央层面与环保部联系合作的基础上,建议目前已经开展环境教育立法的地区的民进组织一起行动,有天津市、黑龙江省、山东省、深圳市等。在2012年1月8日民进市委常委会上,王民也给民进北京市委提出了建议,在北京市积极推进环境教育立法工作,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首都的可持续发展。建议受到重视,正在积极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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